各学院、中心、所:
为加强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新疆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新疆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应认真安排部署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无死角、全覆盖。
二、落实安全检查及实验室消杀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实验室水电气暖、仪器设备等的安全,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放假前还须对实验场所开展全面消杀工作。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危废物品管理。寒假期间各类危险化学品及危废物品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严禁一切违规取用、随意放置、随意处置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安全管理。各单位应做好假期开放实验室的统计与报批工作,并严格履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应加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实验完毕或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切断水源、电源、气源,并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值班巡查与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工作,做好部署安排,学校将于放假前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并听取各单位相关工作汇报。
附:
火警:119
学校安全总值班室: 8585110(红湖校区)
2112110(博达校区)
4556292(友好校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858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