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实验室安全>>正文
 
关于加强“十一”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的通知
2019-09-30 18:35  

各学院、所、中心:

  为确保平安度过国庆节,切实加强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检查,结合实际,对实验室、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影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消除危险源,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值班制度,完善各类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收假后正常使用。

  三、切实做好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保管和监控工作,各类气罐均要固定管理,明确第一责任人,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杜绝试剂药品泄露、流失等现象。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严禁乱排乱倒等。

  四、各个实验室的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停放电动车,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和校区保卫处。  

  火警:119

  学校安全总值班室:8585110(校本部)

4556292(北校区)

8592002(南校区)

  新疆大学派出所:8581158

  校本部保卫处:8583314

  北校区保卫处:4556931

  南校区保卫处:8592110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版权所有:新疆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