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2023-05-15 18: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文件的要求,为充分排查和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主动掌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学校于5月8日至12日结合前期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先后在三校区开展了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由学校周建平副校长带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维稳办、博达校区管委会、保卫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三校区所有单位实验室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分档案组与实验室现场检查两组。档案组检查了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查阅了责任体系、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文化、危险源辨识、安全检查、隐患检查整改和技术安全等

方面的资料,对安全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的意见。现场组前往各单位实验      室现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等方面的整体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大部分实验室安全状况良好、实验场所环境规范有序,实验室卫生、使用记录、操作规范等方面与前几次检查有较大改观,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责成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老师限期逐一对照、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立查立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

案,建立隐患台账,整改不完成不销账,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以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周建平副校长在检查中指出,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有效督促工作切实开展,同时为各类检查和上报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加强教学与科研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对各级安全管理与实验人员加强培训,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要以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契机,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通过本次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各单位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应及时反思此次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与不足,强化安全意识,紧盯各自潜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尽早补齐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完善修整遗留隐患,不留死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的实验教学环境。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版权所有:新疆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