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新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办法(修订)》(新大办字〔2025〕24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本次考核评价范围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即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并且账面原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
2.2025年1月1日以后资产入账的仪器设备,考虑到启
用时间较短,本次不对其有效机时进行重点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使用时数、管理情况、开放共享服务情况、设备完好率、功能利用与开发等。
使用时间超过十年且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但可用于教学观摩的大型仪器设备,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后,可归为观摩类仪器设备,不再进行考核。
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减轻师生工作负担,简化仪器设备考核程序,本次考核的准备材料,仅需各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机时的汇总统计。
1.有效机时:指用于科研、校内开放和社会服务的实际使用机时数,包括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实验(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2.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开放共享服务(投入科研和共享情况)等其他考核内容以学校两次全覆盖检查和日常抽查掌握到的情况做出评定。
3.优秀案例获奖加分,以年度评定结果为准。
4.备注说明:存在拟报废和观摩型的设备请在统计表备注栏中注明,我中心将予以审核。
拟报废:设备无法使用,无维修价值,符合报废政策要求,报废手续正在进行中或准备进行报废的。
观摩型:使用时间超过五年的大型仪器设备,其中由于技术更新,设备的使用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但可用于教学观摩的。
若存在其他需补充说明的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中明确标注说明。
三、考核表统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15日。
四、考核要求:
1.本年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结果将结合本次各单位仪器设备有效机时上报情况以及我中心通过学校两次全覆盖设备检查和日常抽查掌握到的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共享情况等综合做出评定。
2.请严格按照附件:新疆大学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有效机时统计表填报机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请于2025年12月16日下班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sbk@xju.edu.cn,统计表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博达校区行政楼119室设备科,联系人:罗爱、胡娇,联系电话0991-8582610。
附件:新疆大学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有效机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