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宏观管理,现需对全校教学科研用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所)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附件1)中相关内容,填报时间范围为2020-2021学年,即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请严格按照贵重仪器设备表填报说明(附件2)认真填报数据,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数据填报于8月10日前完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miao427616@163.com,纸质版由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马淼老师,联系电话8582960;13150317326。
附件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样表
附件2: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