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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05-09 15:55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现将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教学、科研单位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的10万元以上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软件。

二、检查内容

(一)仪器设备和软件的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上墙

2.专人管理及管理情况

3. 粘贴资产标签及有关标志

4. 设备摆放场所与国资系统相符

5. 预约、使用记录完整

6. 维护维修及时,维护维修记录完整

7. 环境整洁,安全措施落实

(二)10万元以上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软件,本次主要检查使用记录的准确性。从每个教学、科研单位中随机抽取5台设备,对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的影像记录进行核对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59-515日)

按照上述内容,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二)学校检查(516-631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将计入年度仪器设备绩效考评当中。

在现场检查之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提前两天通知各单位。若出现研究生毕业答辩等重要事项,为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质量和秩序,检查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联系人:罗爱 胡娇   联系电话:0991-858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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