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五一”假期将至,为加强放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请各学院(中心、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学院(中心、所)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克服假期可能产生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二、做好节前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学院(中心、所)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检查要点,全面开展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抓好落实,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五一”期间正常使用的实验室要有人值守,确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于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务必做好“六关”工作,即关好水、电、气和门、窗、柜。
三、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五一”期间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实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类气罐均要固定管理,明确第一责任人,各类危险化学品及危废物品应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严格“五双”管理要求,严禁一切违规取用、随意放置、随意处置等现象发生。
四、严守实验室秩序,杜绝违规行为。
各个实验室大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并留存备用钥匙,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以及给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未经各学院(中心、所)安全责任人审批严禁进行过夜实验;若经批准进行夜间实验的须至少有两名经导师认可同意的研究生在场,且实验过程中实验者不得离岗,严禁单人进行实验操作。做好实验室安全消防工作及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可正常使用。
五、落实假期实验室值班巡查工作
各学院(中心、所)值班人员及安全员要做好实验室值班巡查,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放假期间值班人员每天做好线上巡屏与线下巡查相结合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线上巡屏不可替代线下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重点实验场所,要增加风险源巡检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中心、所)实验室负责老师和领导、党委保卫部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学校安全总值班室:8585110(红湖校区)
2112110(博达校区)
8558110 (友好校区)
公安派出所安全值班电话:8581158
火警:11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时间 |
值班人员 |
带班领导 |
2025年5月1日 |
罗 爱 |
陈敏航 |
2025年5月2日 |
胡 娇 |
吕 杰 |
2025年5月5日 |
阿力甫 |
刘晨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