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充分体现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集约、高效、共享”的原则,依据《新疆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5〕104号)相关规定,学校计划召开新疆大学2026年第二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会。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下午16:00-18:00。
二、地点:博达校区行政楼419会议室。
三、论证范围:2027年“双一流”拟出库项目中拟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
注:2027年“双一流”拟出库项目中拟购置的单价小于40万元的设备需要按照《新疆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5〕104号)的要求,经学院论证之后填报附件4.5,交给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四、论证内容:
1.各单位要对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适用性及技术参数合理性、查重情况、询价比价过程、使用及维修经费落实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安装场地和环境及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情况、共享使用情况、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等进行答辩汇报。
2.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五、论证要求:
1.参与学校设备论证的项目,请于2026年10月13日前向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报送会议材料(论证材料模板已于10月10日提前发送给参会申购单位),具体建设项目及参会答辩顺序详见附件7和附件8。论证材料包含:(1)询价材料(三方报价单,必须有厂家询价人的签字及联系方式、询价会议纪要);(2)论证材料(仪器设备论证模板中的附件1.2.3.4.5电子版);3.答辩ppt电子版。
2. 参与备案的项目,请于2026年10月21日前向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报送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包含:(1)询价材料(三方报价单,必须有厂家询价人的签字及联系方式);(2)论证材料(仪器设备论证模板中的附件4.5电子版)。
3.论证会上每个项目中涉及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需进行陈述和答辩,以PPT形式汇报。PPT答辩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提问及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请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详事宜请联系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仪器设备科,联系电话:0991-8582610,15299170619(微信同号)、18786006247(微信同号)。邮箱号:hujiao@xju.edu.cn。
附件:1.“XX”建设项目拟购置仪器设备清单(单台件40万元以上);
2.拟购置单台件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3.进口设备说明范例;
4.“XX”建设项目拟购置仪器设备总清单;
5. XX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手册;
6.《新疆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5〕104号);
7.学校设备论证建设项目清单及答辩顺序时间安排;
8.审核备案建设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