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2009 年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设备科剥离组建,历经机构调整,2024 年 12 月定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2026 年初正式更名为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中心下设规划建设科、设备管理科、安全管理科 3 个科室。
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高校实验室、设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校内管理制度。统筹学校实验室资源配置,承担实验室与仪器设备数据采集、统计上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维护,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实验技术队伍规划、岗位调整与业务能力培训。
负责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立项、验收、年度考核与过程检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共享共用、效益考核及档案管理,统筹设备维修与共享服务基金,配合做好设备预算、报废处置、审计巡查工作,提升仪器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落实安全责任、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管控等全链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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